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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章 匪气冲天的齐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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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村里的狗们都歇息了下来,只偶尔从村后的山林里传来阵阵不知名动物的吼声。尽管白天的温度还算怡人,但到了晚上气温便直逼冰点,屋里有炕,倒也不会让人沉独缩手缩脚。炕边用铁丝和竹竿做的临时吊瓶杆上两袋葡萄糖输液已经见底,晚饭前针就拔了,此时胸前被包得像个粽子一般的李云道躺在炕上,昏昏沉沉地睡着。
  
  炕边的竹椅上坐着那个众人百劝她也不肯去睡的女人,此时不断点头,显然困到了极点。猛地一个欠头,她终于清醒了过来,揉了揉微微发酸的脖子,看了一眼炕上的男人,起身将他身上的棉被往肩上拉了拉。
  
  他却醒了,刚刚从中午一直睡到现在,除了之前失血的伤口还有些疼、唇色还微微发白外,精神倒还算不错。她看到他醒了,连声抱歉:“是我把你弄醒了吧,我笨手笨脚的,实在对……”
  
  李云道却微笑摇头:“我刚刚就已经醒了,躺着实在无聊得很,正在背书。”
  
  “背书?”齐褒姒好奇道,“背什么书?”
  
  “《资治通鉴》,之前看过两遍,有些地方是记不太清楚了,但大多数地方还是记得很清晰的,横竖躺着浪费时间,又睡不着,也没东西打发时间,就试着看能不能把《资治通鉴》背出来。”
  
  “你……”齐褒姒有些无语。虽然她是艺术类考生,但转艺术类前,她也是全国十大名校之一的青岛二中文科班的尖子生,就算这样资治通鉴这类书她作为一个女孩子到底还是没能读进去。“读书时我也试着读过《资治通鉴》,但太枯燥了,没读进去。”
  
  躺在床上的李云道笑道:“你读不进也算是一大幸事,毕竟司马光属于攻于心计的能吏,这类文人写出的史书,党争的用途要大于治国之用,其是整斗政治对手的点子不计其数,你们女孩子读不进的确也是好事。”
  
  齐褒姒笑了,她倒是第一次听到有人对当年砸缸的司马光有这样的评价,对那本历来被文人史学家奉为圭臬的《资治通鉴》也是头回听到有人以这种犀利的观点来批判。“你不是当警察的吗?”齐褒姒突然没头没脑地来了句。
  
  李云道笑道:“当警察也只是机缘巧合,我下山后做过建筑工人,睡过工地,也做过家庭教师,住过豪宅,还混过社会,嗯,手上也沾了不少血,你要不要去举报我?”
  
  齐褒姒嫣然一笑:“我相信你教训的人都是无恶不作之徒。”她的表情很坚定,笑容很灿烂,比当年扮演那位青春烂漫的公主殿下时还要笑容真切,真是此时的笑与演技无关,完全发自内心。
  
  “也算是吧。”李云道倒是叹了口气,“可那都是人啊,大奸大恶之人,说到底也都是人啊,我现在倒是有点儿想明白我大师父交待的那句话。”
  
  “什么话?”
  
  “杀人,终究是不好的。”李云道喃喃自语。
  
  齐褒姒愣了愣,而后又兴趣盎然地双手托着下巴撑在膝盖上:“你跟我讲讲你从小到大的故事呢,总听你冷不相地说这个也经历过,那个也知道,反正你躺着也是闲着,干脆就从头讲到尾吧。”
  
  李云道笑道:“我又不是什么名人,就是普普通通的山里人,我那些经历都枯燥血腥得很,不适合女孩子听。”
  
  他这么说,齐褒姒反倒是更来劲了:“没事儿,你就别把我当女孩子,这现在开始到天亮,我就是你兄弟。”
  
  “好咧,齐兄弟!”
  
  “嗯嗯,李大哥!”
  
  齐祸水双手抱拳,俨然一副山寨俊头目的作派,最后到底还是被自己的动作逗笑了,笑得前俯后仰,笑得倾倒众生。
  
  “齐兄弟,那你就耐心地听我叨叨?”
  
  “别的没有,耐心这玩意儿我向来都是不缺的!”齐祸水将高耸的胸脯拍得震天响,到底是国内天后级的演技派,这一刹那匪气冲气,除了那颇具规模的胸间沟壑有点儿煞威风。
  
  躺在床上的李云道开始絮絮叨叨,齐祸水听得入神,很快眼眶竟红了,这一刻情真意切。
  
  “唉,齐兄弟,跟你说实话,我的记忆是从大药桶开始的。我十二岁之前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好像没有哪天不要泡药桶,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一边泡药桶,大师父就在一旁给我讲四书五经,有时候也讲些佛理,大体上那时候是听不明白的。我现在有时候也想,之所以现在记忆力会这么好,可能就是因为那时候泡药桶的时候没法拿书,大师父讲一遍就不再多讲的东西事后我都得默写出来,不然就要被罚抄经书。哎,那《金刚经》《船若心经》我都抄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不过后来倒是被罚得越来越少了。那时候天天泡在桶里,大师父有时候要去做功课,我大哥就会偷偷把从山上采的果子一个个送到我嘴里,大哥其实自己也很辛苦的,大师父教他的是八极拳,从我懂事的时候就天天看到我大哥用身子撞树,庙后山的那些棵大树,这些年起码被我大哥撞断四十来根了。最开始,他三年才能撞断一根,后来两年一根,再后来就一年起码撞断两棵树,乖乖,那可不得了啊,都是比你我腰杆还粗的大树啊,所以我大哥的功夫好得很呢。还有我二哥,在山上,我二哥一直是负责做饭的,因为他长得好看,说实话,跟你比应该算是不相上下了。每天中午,我的午饭都是在药桶里吃的,二哥会把做好的饭先送给我,一口一口喂我吃了,才自己去吃饭。虽然大师父说二哥性子太阴柔,但我觉得我二哥还是相当爷们儿的。你不知道山上的那种牦牛,牛脾气臭起来的时候,连狮子都怕它,可我二哥能空手制服一头成年的公牛,上来照着牛脖子就是一掌,那动作,真比你们拍的那些武侠片要帅多了。那野牦牛的肉,说起来还真有点儿让人嘴馋啊,二哥的厨艺也好,也不知道他留了一头长发,怎么从来没在饭菜里吃到过他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