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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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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田诗晨介绍,董事长田涵就住在这里。在最幽静,甚至是偏僻的一处红枫林,一座占地近千平米的别墅孤立矗立。没有院落,公路边就是别墅的大门。
  
      将车停在门前,诗晨和秦寿下车。按动门铃,不久一名三十多岁穿着睡衣的女人开门。一举一动风韵慵懒,成熟优雅,很有贵妇的精明气质。秦寿本来还以为她是田诗晨的表姐之类。
  
      可这女人一开口就喊:“小姐回来啦,快进屋。”
  
      “红梅姐,我爸呢。”虽然喊了一声她的名字,田诗晨却不冷不热,没有给她什么好脸色看。
  
      “小姐先座会儿,董事长刚刚才起床,我去叫他。”叫做红梅的女人上了二楼楼梯,田诗晨引领秦寿随性的坐在客厅沙发。
  
      秦寿很好奇。“诗晨,她是谁?”
  
      “保姆。”厌烦的神情,田诗晨似乎不愿意提及红梅。她在茶几上摆弄茶具,洗茶泡茶的手法娴熟灵巧。“这可是野生极品大红袍,我爸平时很舍不得喝。”
  
      野生极品大红袍,那是什么概念。曾经有一个电视节目专门播过大红袍的专题,哪怕喝上一口,就等于喝掉了好几千甚至万把块钱。诗晨还真是舍得呀,她不说还好,这么一说秦寿反而不敢喝了。
  
      “什么?算了吧诗晨,这样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在贵也是拿来吃的,茶在好,不喝也是浪费。我爸舍不得喝,我就给你喝。”
  
      田诗晨笑得很奸,像在睹气。秦寿被她搞得茫然不解,诗晨似乎从进屋的那一刻开始,就怪怪的。恐怕都是因为叫红梅的保姆。
  
      “喔,女儿回来了。好久都没喝你亲手沏的茶,今天算我有口服。”楼梯间,一名中等身材的中老年男子,大约四十多五十岁,有些瘦的,精干淡漠的神情让秦寿从心底生出敬畏。
  
      那是久经沙场,见惯过风风雨雨,叱咤风云磨练出的霸气。一般人没有,只有长年身居高位,谋定方动的大人物,才具备的特殊气质。
  
      他自然便是星辉集团的董事长,田涵。一皮瓦发型,碎花睡袍让他看上去很不易亲近。可那名保姆红梅却亲昵挽着他的手,像是一对恩爱的夫妻,原本高贵精明成熟优雅的她,却小鸟依人陪同走到客厅。
  
      真的是保姆?秦寿不禁怀疑,恐怕情妇还差不多。看样子,红梅比田诗晨大不了几岁。难怪田诗晨对她的态度很冷,甚至拿田涵都舍不得喝的大红袍给秦寿喝。
  
      想想,哪个女儿对父亲的情人,有好眼色。
  
      “茶是招待客人的,爸,你又不是不会沏茶,我是沏给秦寿喝的。”望了一眼搀扶下楼的两人,田诗晨的语气更冷。
  
      不管她们父女两是否有隔夜仇,秦寿身为小职员,还是立即起身,礼貌喊道:“董事长好。”
  
      “恩,你就是秦寿吧,别这么客气,坐。”转首拍了拍红梅的手背,和煦笑道:“去准备些酒菜,诗晨难得回来一趟。我们父女好久都没吃顿饭了,对了,诗晨最喜欢吃的糖醋排骨一定要做。”
  
      保姆红梅应声点头,田诗晨却冷颢冲声。“不用了,今天回来是谈事情的,说完我就和秦寿走。公司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很忙,没空留在这里吃饭。”
  
      田涵恍若不闻田诗晨的话,依旧和煦对红梅吩咐。“去吧,多弄些菜,还有客人,家里很久没来客人了。”
  
      秦寿算是看出来了,恐怕诗晨和田涵的僵固的关系,都因为那个叫红梅的女人。
  
      想想,诗晨从小就没了妈,田涵却找了个比诗晨大不了几岁的女人,名义上是保姆,私底下,她们穿的睡袍睡衣,简直就是情侣类型的。
  
      作为男人来讲,秦寿是可以理解的,寂寞久了,就是需要一个女人来扶慰空虚的心灵。所以诗晨这般不待见甚至是压制着自己的气愤,田涵也不生她的气。
  
      毕竟诗晨是他唯一的女儿,是将来星辉集团的继承人。
  
      田涵招呼秦寿坐在他旁边,田诗晨刚好沏完茶,递给秦寿一杯,却不给田涵。秦寿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田涵见闻,平淡的笑意充满了父亲般的慈爱。
  
      “女儿,怎么不给我一杯茶。”
  
      “刚刚就说了,茶是招待客人的,你要喝,自己不会泡?”田诗晨坐在秦寿身旁,冷冷回应。
  
      这下可好,秦寿被她们父女两夹在中间,好像他才是这里的主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