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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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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是真的有点醉了,但还不至于醉到那一步,但这种场合下,自己醉了,且在醉话连篇之下,才能将这件事给遮盖过去。
  
  郑凡担心大皇子将野人王在自己手上的事说出去么?
  
  说实话,并不担心。
  
  大皇子要将那支嫁妆给自己,本身就是一笔投资,而自己,就是他的投资人。
  
  只不过,当年的自己,身边只有七个舔狗,没有资金,只能求爷爷告奶奶到处找关系,最后拉到了来自小六子的风投。
  
  而如今,自己依旧在亏钱,且可以预测到,现在投资自己,在接下来好几年的时间,还会继续亏钱,无法实现盈利,甚至,对于投资人而言,盈利的概率小到近乎可以忽略不计,至于分红什么的,就更别提了。
  
  但奈何自己如今气候已经小成,坐拥雪海关这一战略要地,受封平野伯,雪海铁骑现在人数还少,但慢慢发展下来,未来也定然可期。
  
  所以,大皇子现在想上车,只能做的是b轮融资。
  
  郑伯爷也不是当初的吊丝舔狗了,现在想投资他,除了“资源”和“代价”需要更大以外,你还没什么话语权,更不可能获得什么决策资格,且还需要主动地维护这一格局。
  
  这就是大皇子的现状,因为他已经基本失去“军事生命”了,仅存的“政治生命”也只是联姻工具。
  
  他现在想补票,想上车,虽说以前一直是大哥,现在,只能做一个“三弟”,而且这个三弟的位置还不稳。
  
  投资郑伯爷,已经算是“六爷”党了。
  
  可能,郑伯爷确实没和小六子一起经历过他那曾经风光无限的童年,所以并不清楚,小六子小时候,到底是有多么的得宠。
  
  但大皇子还是宁愿投小六子,也不想去蹭他二弟,也就是当今太子爷的东风,就可见端倪了。
  
  任何关系,纯粹地讲究利益驱动的话,会显得有些生分,正所谓过刚易折,但人情太多了,又会变成一团乱麻,最好彼此之间,能调试到一个合适的程度。
  
  借着酒后稍显放浪的言语,郑将军给出了自己的承诺,相信大皇子也听懂了,这笔买卖,可能很长时间都不会看到丝毫收益,但至少,他得到了一个退路,一个肯定。
  
  反正那嫁妆,不要白不要;
  
  反正那嫁妆,要到了也不会给他自己用,都是要送人的,自然送给一个更顺眼的。
  
  郑伯爷战场厮杀环节,一直运数很低,总是容易出意外,但是要说被看“顺眼”,一路走来,郑伯爷还真没输给过谁。
  
  老家的沙拓阙石,现在的剑圣,不都是刷脸刷回来的么?
  
  试想以后,
  
  剑圣恢复,沙拓阙石血统再进一步,哪怕不回归巅峰,只回到原本的三品。
  
  左沙拓阙石,右剑圣,
  
  堪称帝王级的保镖阵容!
  
  所以为什么很多生意是在酒桌上谈的?因为酒桌上,试探的余地可以更大一些,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也能更从容一些。
  
  薛三这时走了进来,禀报道:
  
  “主上,现在审讯么?”
  
  郑凡摆摆手,
  
  道:
  
  “晾他一天,我先睡个觉。”
  
  野人王是何种级别的对手,郑伯爷心里很清楚,哪怕对方现如今沦为阶下囚,哪怕他现在只能跪伏在自己面前,但和他过招,郑凡得确保自己保持着最为巅峰的状态,容不得丝毫马虎。
  
  所以,薛三将野人王押下去了,今晚,有薛三和樊力看着,野人王也翻不出什么浪来。
  
  郑凡这个主上则继续大被一盖,
  
  客氏又送上来热茶,
  
  郑凡接过茶杯,喝了一口,发现这茶的味道,真的好普通。
  
  有些意犹未尽地扫了一眼客氏,客氏的脸通红。
  
  “没事了,你也下去歇息吧。”
  
  “是,伯爷。”
  
  客氏下去了,离开了卧房回到自己房间后,她用力扇了扇自己略微泛红发热的脸。
  
  天知道自己前半夜为何那般疯狂;
  
  不过,没有为人父过的男人或者为人母的女人,是不懂得涨奶的痛苦的。
  
  孩子又吃不了那么多,
  
  偏偏自己的量又那么大,
  
  所以前半夜自己居然就鬼使神差的………
  
  现在再回想一下伯爷先前喝茶时的眼神,
  
  客氏忽然意识到,
  
  前半夜的伯爷,
  
  真的是醉到不省人事了么?
  
  ……
  
  后半夜,风平浪静。
  
  郑凡一直睡到上午,没来得及用早食,就直接穿戴整齐,骑着马去了城外送别大皇子和那宣旨太监。
  
  宣旨太监一行已经在那里候着了,大皇子因为“婆娘”比较多,其中有两个已经有了怀孕迹象,所以马车和东西就比较多,得稍微再耽搁一下时间。
  
  郑将军一直认为大皇子为抗击和削弱野人的事业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七个野人女人,
  
  如果让她们留在雪原,假设她们一辈子生六个孩子,夭折率五五开吧。
  
  那也是能为野人增添二十一个成年人口,
  
  然后就是鸡生蛋蛋生鸡,
  
  总之,这么算算,大皇子可以说是毁掉了一个野人部族!
  
  当然了,这种调侃也就只适合放在心里自己乐呵乐呵,可不能对着大皇子的面说出来。
  
  “伯爷,这礼实在是太厚了。”
  
  宣旨太监姓刘,在宫内,也算是资格比较老的一批宦官了。
  
  “公公远道而来,实在是辛苦,这一点点意思,是应该的。”
  
  “呵呵呵。”
  
  刘公公捂着嘴笑了笑,
  
  道:
  
  “那杂家就替六殿下收下了。”
  
  郑凡听到这里,目光微微一眯,却也只是不动声色地点点头。
  
  他不能确定这位刘公公说的到底是真是假,但他其实也不需要去确认。
  
  但经历这几件事后,郑凡觉得,自己应该去以新的目光重新审视一下自己那位“好弟弟”了。
  
  以前还觉得自己一直把他榨干榨干再榨干,
  
  还有些愧疚和不好意思,
  
  现在看来,
  
  那位说不得是故意放手、放手、再放手;
  
  人本就想着要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出掉,丢垃圾桶还不如丢郑凡这里,还能听个响;
  
  正所谓有失才有得。
  
  瞎子就曾调查过,说六皇子的母族,也就是闵家,早年间,是一个类似明朝洪武年间沈万三似的人物,当然了,结局和也和沈万三差不多。
  
  一个商人,哪怕你做得再大,不懂政治,那肯定不行。
  
  小六子可能继承过闵家的一些遗产,同时,你能说他不懂政治?
  
  想一想,
  
  也是有意思,
  
  当初一穷二白的自己,想着碰一个落魄闲散王爷,弄个第一桶金出来,居然还真是撞大运,很可能碰上了一个真正的潜龙在渊。
  
  不过,自己是没有绝对的警惕到,但四娘其实早就做了安排,那就是原本盛乐城的一些核心岗位时,宁愿用温家的人,也不将小六子送来的那些掌柜放在关键位置。
  
  大皇子终于来了,身后,是一长串马车。
  
  郑凡和他们郑重告别,互相又说了一些场面话后,又送了十里地,这才打马返回。
  
  回到别院,午食已经送上来了,郑凡下令,提野人王上来。
  
  很快,野人王就来了,薛三告诉他,自家主上要请他吃饭。
  
  然后,
  
  野人王就看见了一张被拼接起来的长长的桌子。
  
  桌子的款式,其实和一些西方电影里贵族吃饭时用的长条桌差不多。
  
  郑伯爷坐北朝南,野人王坐在对面。
  
  薛三樊力分立郑伯爷左右。
  
  安全,
  
  安全,
  
  保持安全距离,
  
  很重要!
  
  对野人王,无论你多么慎重都不为过。
  
  司徒雷一世英名,不就是葬送在这野人王手里的么?
  
  “伯爷,小狗子敬您一杯。”
  
  解开锁链后,野人王端起了酒杯,虚敬。
  
  这桌子,委实遥远。
  
  郑凡也端起自己面前的酒杯,晃了晃,然后小小抿了一口,意思了一下。
  
  野人王拿起筷子,夹了一块肉,送入嘴里,很是享受地咀嚼着,可以想见,他这段时间日子过得那是真的艰苦啊。
  
  因为宿醉的原因,郑凡到现在也不是很饿,只是默默地用勺子喝着碗里的鸡汤。
  
  野人王见状,笑了笑,也就没再客气,开始大快朵颐。
  
  谈事不差吃饭的功夫,
  
  郑将军再抠抠搜搜,还不至于吝啬一顿饱饭。
  
  大概二十分钟后,见野人王终于吃饱了,放下筷子,开始拍肚皮。
  
  郑凡也就拿起桌上的白布,押了押嘴角。
  
  这种姿态,让野人王也是微微有些诧异。
  
  这时,
  
  客氏送上来两杯茶,一杯给了野人王,一杯给了郑凡。
  
  野人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赞叹道:
  
  “好茶。”
  
  郑凡端起茶杯,喝了一口,
  
  然后,
  
  “嚯嚯嚯嚯…………荷………退!”
  
  将漱口的茶水吐入了客氏另一只手拿着的小铜盆内。
  
  “………”野人王。
  
  用餐完毕,
  
  郑凡身子微微后靠在椅子上,目光,平视着野人王。
  
  瞎子不在这里,所以这第一轮交锋,得由郑凡自己本人来主持。
  
  梁程不合适做这个工作,他会打仗,但不是很擅长这方面人际往来,想当初其漫画的前传里,介绍过他曾经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硬不愿意低头,所以曾遭受过“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
  
  樊力这个憨憨,也不适合来对话,郑凡害怕樊力把野人王给噎死。
  
  至于薛三,
  
  嗯,
  
  坐在这儿,有辱国格。
  
  吃饱喝足的野人王也马上进入了状态,
  
  泪珠子,
  
  当即就滴落了下来。
  
  没有情绪的酝酿,也没有用什么蒜头擦眼睛,
  
  说入戏就入戏;
  
  “伯爷,我……我……我好难啊。”
  
  看到这一幕,郑凡忽然有一种自己找到了一个高水平飙戏对手的感觉。
  
  郑凡没急着说话,而是让野人王继续表演。
  
  野人王哭哭啼啼了一阵,
  
  最后,
  
  见郑凡没反应,
  
  也就当即说收就收。
  
  因为他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郑凡没兴趣和自己玩儿虚的那一套,眼前这位燕人新晋伯爷,他更喜欢直接一点儿的方式。
  
  搞清楚对方喜欢的风格,才能对症下药。
  
  野人王当即开口道:
  
  “伯爷,想要雪原为您所用么?”
  
  郑凡点点头,道:
  
  “想。”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也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这里,都是他郑凡的人,他就算是对野人王说,我想当皇帝,也半点事儿没有。
  
  野人王闻言,马上道:
  
  “那伯爷您就用得了小狗子,小狗子现在一无所有了,不需要回雪原,小狗子就知道,原本支持我的那些部族,这会儿都在遭受来自其他部族的侵袭和吞并。
  
  但雪原,小狗子我熟啊,哪家和哪家有恩怨,哪家和哪家是世仇,哪家可以利用,哪家可以打压,哪家可以扶持,种种一切,小狗子我都懂啊。
  
  伯爷要是想要将雪原整合成自家的后花园,那小狗子一定能帮到您。
  
  小狗子会做您最为忠诚的猎狗,帮您看家护院。”
  
  郑凡拿出一把曾经从阿铭那里借过来却一直没有还回去的锉刀,开始修理自己的指甲,时不时地还吹一吹。
  
  等到野人王把话说完了许久,
  
  郑凡才一边欣赏着自己的指甲一边开口道:
  
  “司徒毅司徒炯兄弟俩,是被我下令粪杀的。”
  
  当初,这俩活宝,就是听了你的蛊惑,认你做了干孙子,为你做内应。
  
  可等你入关后,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就跟痰盂一样,用完就嫌臭,远远地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他们只是俩蠢货,伯爷怎么可能是他们。”
  
  “说不定等过个几年,你再坐在一张桌上,和另一个人吃饭时,也会说我是个蠢货。”
  
  郑伯爷最大的一个优点,
  
  那就是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就是所谓的……很有逼数。
  
  你以为每天都很闲,闲得没事做,这真的是一种幸福?
  
  某一定程度上来说,确实是的;
  
  但在这个环境下,在这个位置上,抑制住自己的双手,不去实际操作,反而更为痛苦。
  
  野人王的这顶高帽子,郑凡不打算戴。
  
  所谓的谈判,
  
  无非也就是这般,
  
  一看供需关系,
  
  郑伯爷明显是甲方爸爸,
  
  你出条件,
  
  我杀价。
  
  “伯爷,小狗子在您这里,也待了一段时日了,小狗子发现,您这里,和其他地方的燕军,不同。”
  
  “哦?哪里不同。”
  
  “首先,伯爷您军队里,燕人很少,晋人居多,其次是蛮族,另外,很多细节方面,也有着很大的不一样。
  
  伯爷,咱们就说一些亮堂话,您给自己的这支兵马,加的东西,有些多了。”
  
  都是专业人士,外行只能看个热闹,但内行,往往能够一眼看出本质。
  
  古往今来,历代王朝,很多军阀藩镇势大之后,就开始着手向自己的私军转变。
  
  因为他清楚自己已经成了尾大不掉之势,肯定会受朝廷的针对,无论是野心滋长也好还是仅仅为了自保也罢,将军队私有化,近乎是一种本能了。
  
  但这里不同,这盛乐军,或者叫现在的雪海军,人直接一开始就按照私军模板打造出来的!
  
  说句夸张一点的话,那就是好像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一门心思地想要造反一样!
  
  对此,郑凡倒是没什么吃惊的,只是又看了看自己的指甲。
  
  啊,
  
  今天忽然发现,
  
  自己的指甲好美呢。
  
  怪不得阿铭那货很喜欢没事做就修指甲,这修的哪里是指甲,分明是享受那种装逼的感觉。
  
  “伯爷,您需要我,我能帮您将雪原变成您脚下最忠诚的狗,为你所用,我也是一条狗,虽然我也有自己的牙,但伯爷,欲成大事者,怎么能害怕自己脚下的狗善于咬人呢?”
  
  郑凡继续欣赏指甲,
  
  道:
  
  “没有你,我收拾雪原,也不难。”
  
  “伯爷,雪原,比您想象中,要大很多。”
  
  “再大,也是一盘散沙。”
  
  郑凡放下了手,看着野人王;
  
  “也是多谢谢你,你这番折腾,算是将雪原数十年来积攒的元气给折腾光了。”
  
  “伯爷,小狗子是有用的,哪怕您瞧不上雪原的那仨瓜俩枣,但小狗子的能力,肯定也能为伯爷您创造出价值!”
  
  “可惜了,咱俩作用冲突了。”
  
  野人王一时没能领会这句话的意思。
  
  但确实是这样,
  
  野人王最擅长的是什么,是蛊惑人心。
  
  他不是贵族出身,却能够将一个个雪原枭雄招揽到自己麾下,为了一个梦想去奋斗,最终近乎成就大业。
  
  郑伯爷擅长什么?
  
  不也就是这一套么。
  
  老子自己就是“人心”专业出身的,又拉你过来,何必呢?
  
  一个军队,有且只能有一个思想!
  
  你来抢了我饭碗,那我去干啥?
  
  老子已经这么闲了啊!
  
  野人王有些痛苦,
  
  因为这不是杀价的正常流程。
  
  他出条件,对方杀价,其实讲究的是个你情我愿,最根本的,还是在于对方真的想买自己。
  
  但很显然,从郑凡的语气中看出,郑凡是要求自己给出一个自己需要买他的理由。
  
  这个底线,一下子就被拉低了很多个层次。
  
  本来,买卖不成仁义在;
  
  而现在,则是你要是无法劝说我买你,那你就去死吧。
  
  这不是给我一个买你的理由,而是给我一个,不舍得杀你的理由。
  
  “伯爷,小狗子是真心觉得您是明主,所以才会主动报出身份来投靠………”
  
  “别,别,您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呢,担待不起。”
  
  说到这里,
  
  郑凡脸上露出了微笑,
  
  道:
  
  “你是对大皇子自报的身份,你不是想投靠我,想投靠我,你早就可以报出身份了,但你偏偏没有。
  
  你是想抱上大皇子的大腿,借而,抱上我家陛下的大腿,是么?”
  
  选择在宣旨太监来宣旨的当晚自报身份,本身就是想让大皇子带着他离开。
  
  偏偏人大皇子刚刚入股了郑凡,根本就毫不犹豫地把他给卖了。
  
  其实,
  
  不能说野人王这一招蠢,
  
  而是双方现如今的境地,根本就不是平等地在交手。
  
  这个为了隐藏自己身份不惜给自己的脸再来狠狠一刀的家伙,在战俘营待了这么久,所能得到的消息,真的是有限得很。
  
  他只知道,靖南军抓了“自己”,已经押送京城了,那个“自己”,肯定是阿莱。
  
  “你是否觉得,那个假的你,被押送进京城,然后被枭首示众后,你再跟着大皇子进燕京,燕皇就能收留你,好让你为他所用?”
  
  野人王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那你可真是太天真了,我家的这位陛下,是不可能用你的。”
  
  “伯爷,您不是皇帝,所以您可能不知道皇帝的心胸,到底能有多么广阔。”
  
  “不一样,不一样的,我大燕和乾国、楚国以及晋国不同,楚国当初的山越,如今已经被杀得奄奄一息了;晋人驱逐你野人,其实早就已经把你们野人赶走,哪怕三家分晋,一家也能压着你们野人打。
  
  但我大燕不同,荒漠的威胁,是一直存在的,没人会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