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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才子傅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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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尚来久出未归,天字一号房里众人心里颇有疑惑,待小二进来斟茶问起,方知董书兰和秦老此刻就在外面。
  “你说傅小官当场为董家小姐作了一首词,还得到了秦老的赞赏?”
  问话的是张记老板张良的次子张文翰。
  他手持折扇,身着白衣,此刻站了起来,眉头微蹙,满脸的疑惑。
  临江四大才子,以张文翰为首,于宣历七年中举,今年九月便要在上京参加会试,此宴一来为董书兰送行,二来,他是要和董书兰一同去上京的。
  “回公子,傅少爷确实当场作了一词,秦老吟诵后连叫三声好,小人寻思,那应该就是好了。另外……秦老还邀约了傅少爷有闲暇去临江书院一叙。小人没有说谎,曲家主也在。”
  张文翰折扇轻摇,眉间舒展,轻飘飘挥了挥手:“你下去吧。”
  他并没有冲动的出去,而是坐了下来,对于周围众人的惊叹未曾入耳。
  临江傅少爷他当然是知道的,不过彼此并无交集。
  一个纨绔公子,一个临江才子,他们本就是走在完全不想交的两条路上的人。
  傅小官继承家业当他的大地主,而他却是要入庙堂为官一方的。
  月前傅小官孟浪之事传遍临江,他自然也是知道,当时听到这一消息,他也只是笑了笑,对小妹张沛儿说了一句:“他那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知天高地厚!”
  后面传来傅小官被董书兰的侍卫给打了,他也并不惊讶,以傅小官平时所做之事,就算傅小官被杀了,他也不会觉得奇怪。
  但他现在心里却有些奇怪。
  既然董书兰如此不待见傅小官,他们为何会坐在一起?甚至还让傅小官为她作了一词。
  这才是问题的根本。
  董书兰在临江的这段时日,他是花了极大精力陪同的,对于董书兰的性子,他自觉多少有些了解。
  抛开董书兰此次谈判所展现出来的惊人天赋,她不过是才及笄的少女,她和这天下许多的女子并无二致,亲近文人,倾慕才华,怀揣才子佳人的梦想。
  傅小官的一身,除了铜臭,便什么都没有。
  可他今天却作了一首词!
  这首词还得到了当朝大儒秦老的赞赏,那便说明这词肯定是极好的。而不学无术的傅小官,他能作出这样的词吗?
  当然不能,那么,这一切都是傅小官的谋算。
  他知道董书兰要来临江楼赴宴,他也知道董书兰即将离开临江,所以,他准备了一首词——当然不是他写的。
  他以这样的方法来取悦于董书兰,那么,这便说明他对董书兰仍未死心。
  此子……竟然如此阴狡!
  那便得揭穿他,让他颜面扫地,让董书兰亲眼看看他的丑恶脸嘴,此后,他便永无翻身之日。
  好好的地主你不当,装什么文人!
  张文翰理清了此中道理,便定下了计划,与坐在身边的临江另一才子柳景行一番耳语。
  ……
  “是这样,母亲创立了余福记,她仙去之后余福记的生意便每况愈下,这是我不愿意看见的,所以就弄了一些酒。”
  傅小官当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为他的酒宣传一番,尤其是在知道了秦老的身份之后。
  “当今市面的酒并没有标准,也就是说人们只知道添香好,可究竟好到什么程度却无法标定。所以我决定给酒厘定一个标准,以度数来分辨。”
  “所谓度数,便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烈度,比如余福记以前卖的酒和这市面上绝大多数的酒,它只有十五度。可是香泉酒却有三十二度,而天醇酒达到了四十二度,至于董姑娘在西山别院所饮的琼浆,它是四十八度。”
  “当然,度数越高的酒产量越低,所用原料也更精细。比如香泉酒,它的成本便达到了一两四十文,而天醇度数提高了十度,成本却增加了数倍。”
  白玉莲忽然看了傅小官一眼,这厮脸不红心不跳。
  “这么贵?”秦老皱起了眉头。
  “嘿嘿,它虽然贵,但是我敢保证,喝过我的酒的人,不会再喝别的酒。当然,余福记的酒目标客户群体也不一样,所销售的对象是如曲老板这样的大商人,是如秦老您这样的大文人。另外就是,此酒的产量极低,所以我们余福记研究之后决定,香泉酒每日每人限购五两,而天醇酒则限购三两。”
  董书兰很仔细的听着,疑惑的问道:“还有不允许人家多买的道理?”
  “余福记的酒虽好,却不可贪杯啊。每日产量就那么一点,万一曲老板买完了,秦老想喝怎么办?”
  秦老哈哈的大笑起来,曲尚来却不以为然,他说道:“如果你那天醇真能和添香比肩,我肯定会买来尝尝,但若是浮夸了……曲某这张嘴,可是不留情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