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在清晨升起,给明亮的天空披上一层薄纱。
小马驮着沉重的行李,哒哒哒地前行,尼禄频繁地挪动屁股,想要坐得舒服一些。
尼奥斯已经帮她多加了几层软垫,但始终抵不过久经跋涉。
一开始出发的时候还算心满意足,大伙开心的说着故事,唱着歌,偶尔用餐时才会暂时中断兴奋的交流。
而尼奥斯知道如果自己在场,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拘谨,于是干脆加快速度,脱离队伍。
只有菲和尼禄紧紧跟随,其余人都在后边,看着军师走远后才松口气。
这个时候,尼禄还觉得这趟旅途并没有那么糟糕。
她身下的小马产自尼奥斯所骑的大马,所以无需驱策,便会紧紧跟随。
这给了尼禄欣赏沿途风景的机会。
在惠特灵大道上行走的时候,两侧都是翠绿的大草地,道路平整,天高云浅。途中会有几间旅店,偶尔会遇到赶路的商人和农夫。
尼奥斯经常就近停下,一边喂马,一边等待后边的队伍。
而尼禄也会趁机贪婪地打量这个男人,看一眼,再看一眼,然后在他转过头的瞬间,挪开视线,装作在看别处。
等上马之后,就默默地吊在后边,不远不近,这样就可以肆意地看他的后背。
发现这货貌似不理会自己后,尼禄又会用标准的拉丁语哼唱起歌谣,企图用这种方式来吸引他的注意力。
只是可惜,他貌似不怎么关注自己......
等他们远离人类居住之地,深入野地后,尼禄也没有了唱歌的欲望。
路况越来越糟,颠簸越来越大,草地逐渐消失,密林逐渐包围队伍。
一抬头,只能看见阴森森的山丘伸向天际。
天气也慢慢变得又湿又冷。
“喂,金毛,怎么不唱歌了?”戴兜帽的女孩语气幸灾乐祸。
“好好叫人名字啊,臭小鬼!”尼禄不甘示弱,扭头怒视。
“你不也没叫啊,金毛奶牛!”女孩狠狠盯着这家伙的胸前,满是怨念。
比这大的她就只见过布狄卡女王了......
所以大人喜欢的是这种类型?
“呵,不跟你一般见识,什么都不懂的小鬼。”
尼禄意识到对方的目光,颇有些自豪地挺了挺胸:“以后多读些书吧,毕竟余所念唱的内容,怎么可以只用‘歌’来概括呢?”
“哈,不就是唱,谁不会呀,混蛋金毛!”
“不不不,完全不同哦。”
尼禄轻轻扬起下巴,若有若无地瞟了眼前边那男人的背影:“‘歌’是庶民的专属,是俗物,而余所唱的,可以‘史诗’,是艺术。”
话音刚落,前边的背影好像动了一下,驮马的脚步慢了下来。
上钩,终于吸引到他的注意力了!
尼禄暗暗窃喜。
菲有些发虚,但依旧维持着强硬:“艺,艺术什么的,不过是你自己的自娱自乐而已吧......”
“哈,可笑!”
尼禄摇头,一脸骄傲之色:“余可是师从罗马最著名的七弦琴师泰普勒,从小就接受了最严格的训练!
无论雕像、绘画、舞台表演还是写诗,余可是全部精通的哦。
而且我还是全罗马最年轻的文艺赛最佳演唱者!”
“有,有什么了不起......”菲声音弱了下去。
“哈,的确没什么了不起。”
尼禄颇有些轻狂地一笑:“只是一直以来都找不到可以媲美的对手罢了,比如你就不知道著名诗篇中《狂者赫拉克勒斯》对于罗马共和国时期元老院政治斗争的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