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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林朝:吾擅千里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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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黄忠喝高了,林朝马上掏出了询问志向这一祖传绝技。
  
  这是一个英雄史观的时代,所以谈论志向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特别是对读过书,明事理的人来说,从小家中长辈就会耳提面命,灌输一些自己家祖上是如何风光,如何伟岸之类的云云……
  
  若祖上没什么可说的,那就列举当今名士,令子孙见贤思齐。
  
  做个类比,就像是后世家长对孩子说,你看谁家内小谁,今年又考了多少分,上了什么大学,挣了多少钱……
  
  所以这个时代但凡家境殷实的男子,往往都会有志向。不过他们的志向,可不想后世那些普通人,只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
  
  这个时代男子的志向,那是真正的大志向。雄武过人的,动辄便是马革裹尸,征战疆场,建功立业,列鼎而食。
  
  自诩文采者,往往是匡世济民,自我实现之类的追求。
  
  一言以蔽之,这个时代是一个男儿热血的时代,是一个英雄豪杰的时代,而非默默温润的世间。
  
  当然,林朝问黄忠的志向,还有别的意图。
  
  发问的时间很重要,契机也很难得。
  
  若没有之前看似巧合,实则是林朝精心安排的一系列事件,那林朝贸然问询,既不合适,也显得有些唐突。
  
  可林朝之前对黄叙出手相救,今日又巧合偶遇,随后盛情相邀,这些举动在黄忠心中,足足证明了三件事情。
  
  其一,是道德方面。林朝古道热肠,仁心仁术,足可称得上,有古君子之风。
  
  其二,是地位方面。林朝出身高贵,甚至有可能位高权重,并非凡夫俗子。
  
  其三,是品性方面。林朝盛情相邀,足可见其为人洒脱,不拘小节。
  
  此外,再加上几杯酒下肚,在林朝的刻意施为下,二人的距离越拉越近,也没有交浅言深的忌讳。
  
  综合起来就一句话,恩公问这句话,是看得起俺老黄啊!
  
  所以面对林朝面带笑容的问询,黄忠回答得很正式,甚至有些学生面对老师时候的恭谨。
  
  只见他站起来,拱手道:“恩公,在下虽不才,又年老体衰,但仍有满腔报国之志,也想建功立业,即便是马革裹尸,也在所不辞!”
  
  林朝:“……”
  
  这又是一个要马革裹尸的……
  
  看来马援的事迹很成功,不知感动了多少后世人心。
  
  当然,不同的人说同样的话,结果也是不同的。
  
  林夕说的时候,林朝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
  
  关平说的时候,林朝只觉得好笑。
  
  而黄忠说马革裹尸,林朝却满脸激动,甚至脸上的笑容盛开得跟一朵菊花一样。
  
  马革裹尸好啊!
  
  马革裹尸妙啊!
  
  我林子初就喜欢你这种有大志的汉子!
  
  想着,林朝便开口笑道:“以黄兄的武艺,若是参军入伍,必为一方大将!”
  
  “恩公过誉了,在下那两手,不过是些庄稼汉把式,上不得台面。”
  
  黄忠摆手笑道,言语虽然极为谦虚,但脸上的自得之色,却证明他还是很自信的,只是没有机会施展罢了。
  
  “黄兄切莫过谦,此乃某肺腑之言。”林朝正色道,“黄兄既有如此武艺,又有这般志向,为何没有参军入伍?”
  
  说到这里,黄忠的脸色马上垮了下去,神情也暗淡了许多。
  
  “唉!”
  
  黄忠叹息道:“犬子自幼体弱多病,而我黄氏又只有这一根独苗,在下唯恐香火断绝,死后无颜面对祖先,因此一直悉心照料,不忍父子相离。”
  
  闻言,林朝点了点头。
  
  华夏自古以来便是农耕文明,礼乐文明。基于这点,家族的观念根深蒂固,所以无论任何时候,华夏子民都对传承都看得比性命还要重要。
  
  自己身死,也不过是死一人而已。若无后,那就代表整个家族都断绝了,这是不能接受的事情。
  
  古之圣主,不绝人嗣!
  
  传承这玩意,自古以来便分为两部分,其一是肉身,其二是精神。
  
  子孙继承肉身,徒弟继承精神。
  
  可在这个普遍注重家学的年代,二者往往合而为一,子孙后代就是一切的延续,所以才会被如此看重。
  
  黄忠的心情,林朝能够理解,于是他开口道:“黄兄,某有一言,不知当不当讲。”
  
  “恩公有何赐教,在下洗耳恭听!”
  
  听到林朝开口,黄忠从落寞的心情中醒过来,赶紧抱拳道。
  
  “某虽不通医道,但也能看得出来。令郎之疾,乃与生俱来,药石无用。”
  
  黄叙应该是先天性哮喘,这玩意几乎没有治愈的可能,所以林朝说无药可治,也不算错。
  
  闻言,黄忠的脸色更加昏暗,转头看了儿子一眼,目光中满是悲哀与痛苦。
  
  林朝所说,他又如何不知。就算妙手如张机,也给出了类似的结论,并且劝黄忠早日再生一子,以承宗嗣。
  
  说白了就是,黄叙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
  
  “恩公慧眼……”黄忠抱拳苦笑道。
  
  林朝却摆了摆手,解释道:“不,某要说的不是这个。令郎的病虽无药可救,但有道是天无绝人之路,大道者,阴阳相合也,黄兄可明白?”
  
  黄忠当然不明白,一脸不知所措地望着林朝。
  
  莫说黄忠,就算是这世间所有的医学大家,能理解者也少之又少,因为这不是医学概念,而是一种哲学概念,甚至已经上升到了玄学的程度。
  
  林朝认为,凡是足以短时间内致命的急病,都是有药可医的。而那些根本无法治愈的病,基本上都不致命,是可以缓解的。
  
  就像黄叙的哮喘,若是调理得当,再辅以饮食,运动方面的修养,基本不会影响健康,活到寿终不成问题,最次也能活个五六十岁。
  
  这就是有些过犹不及,中庸之道的意味了。
  
  林朝的这个观点放在医学的角度,自然是荒谬至极,但放在黄叙身上,却非常合乎时宜。
  
  他把这套似是而非的观点对黄忠说了一遍,马上引得黄忠惊呼连连,甚至是满脸兴奋。
  
  “恩公的意思是说,犬子的病虽无药可救,但只要调理得当,却不会致命。就算犯病,也能像那日恩公施救时一样,迅速好起来?”
  
  望着像是溺水之人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的黄忠,林朝微笑着点了点头,肯定了他的说法。
  
  “这是自然。”
  
  放心吧,老黄,某读得书多,不会骗你。
  
  林朝笑道:“至于那急救之法,黄兄可命一家仆前来,某传授其人,再令其整日相伴令郎左右,自然可保无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