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泽努力的扭过头看向姜绫,恰巧姜绫此时也在注视着她,眼角流露出一丝笑意。而眼镜男的瞳孔中只有恐惧:“怎么会……你怎么还能站起来?”
不对,别说是站起来了,正常来讲她都不该有知觉。调酒师调制的酒水中惨杂有一种名叫“忘忧”的药物,其制成的粉末带有剧烈的麻醉效果,并且有着短暂失忆的副作用,它也因此而得名。
“你是说这个?”姜绫伸出舌头,舌尖上是豆子般大小的黄色小球。
噗,姜绫将那颗豆子吐出,那颗豆子在张浩泽惊讶的瞳孔中翻飞扭转,不一会儿的功夫展开成一张淡黄色的咒符。咒符继续在空中形变,一只小巧的鸟雀被翻折出来,它一个机灵抖了抖身上的水渍,轻巧地飞到了姜绫勾起的食指上。
纸雀的喙上沾染着些许白中透粉的粉末,酒水中惨杂的妖物被吸附在上面。
“你、你是灵师?”张浩泽眼睛瞪大如铜铃,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他拼命地挣扎着想要抽走那支被钉在桌上的手,但是他的那整只手臂却生不起一丝力量来反抗——不仅如此,他甚至没有办法去控制哪怕一根手指,仿佛那整只手臂已经不属于他。
那是灵师专用的‘镇灵刀’,刀刃上附着的一层‘魂钢’连灵魂都能阻断。
没有得到姜绫的正面答复,但是张浩泽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他一下子乱了,眼睛慌乱地在酒吧中扫视,却发现周围并没有一个人能够注意到这边的动静,即使是与他只有数米之隔的那位调酒师此时也像无事发生一样擦着酒杯,悠然地与客人聊天。
似乎是有一堵看不见的墙壁横隔在他与酒吧其他人之间。
——灵障。
张浩泽看到桌边和椅子脚散落的四张纸符,浑身一个机灵。
脖子上的短刀轻轻地在他皮肤上拍打了两下,示意他谁占据着主动权,“哼哼,我劝你老实点——要是你不想受皮肉之苦的话。”。
张浩泽咽了口口水,小心地问道,“你、你想干嘛?”
眼睛男的反问让姜绫觉得有点好笑:“我想干嘛?怎么不问问你想干嘛?你刚刚想对我做什么,你现在不会就不记得了吧?”
姜绫手指轻轻一扬,那黄色的小雀重新变回一张纸符落在姜绫手上,“我现在可是还握着证据哦,你逃不掉的。”
“要是我把这个上交给听察厅,等待着你的是什么,不用我多说了吧~”姜绫眼里满是狡黠和得意,“小妖?”
眼睛男心里咯噔一声,那声“小妖”一下子击碎了他所有的伪装和表象,让他感觉自己顿时没有了秘密。
姜绫说的没有错,她的‘灵视’早已看穿了自己,他确实是一个妖怪,一个披着人皮的妖怪。但是这本身是没有过错的——在“妖族行为管理规范”已经施行近百年的今天,即使光明正大地显露自己妖种的身份,也没有人会觉得不妥。
错的是他犯错了。
现代社会还远没有进步到能够完全消除人和妖之间的隔阂,以至于能相互理解包容的地步。如果说人们对于显露身份的妖类有一定程度的容忍,还算乐于与其接触的话,那么拥有前科、特别是伤害过人类的妖人必定被社会排挤于边缘。甚至某些法律都会对人类更加偏袒,对妖种更加严厉。